关于创城乱停车

新泰市群众建议:关于创城乱停车

争创文明城市的最终目的是啥?为老百姓提供更好的城市生活环境,生活宜居、方便?不能为了创城而创城,脱离老百姓。违章停车不能只靠贴条处罚,不解决根本问题还是会出现乱停车。泰和名城规划住户有近1800户,目前入住率已经很高。小区东门、西门、北门有多少车停在外面,而规划的停车位有200个吗?根本无法满足停车需求,究其根本小区地下停车位只售不租,只售不租符合要求吗?是开发商霸道?还是官不为民?而这根本问题不解决,乱停车现象还是无法解决!!相关部门不能只解决表面问题,贴条处罚各个部门系统联动起来了,解决本质问题却各个踢皮球了。如何更好为人民服务?如何更好的将创城成果百姓共享,而不是为了某种利益?咱们的父母官该好好想想。


新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2020-08-10回复:您好,根据《物权法》第七十四条规定,关于车位、车库的规定:建筑区划内,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、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。建筑区划内,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、车库的归属,由当事人通过出售、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。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,属于业主共有。开发商可以自主决定以何种方式转让地下车位使用权。针对该问题,希望业主与开发商协商妥善解决。问题办理责任人:住建局房产科戴科长,电话:7221136。